大通县“8·18”山洪灾害发生后,省应急厅第一时间成立由党委书记、厅长任双指挥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指挥长的指挥体系,抽调精干力量组建现场救援、通讯保障、灾情核实、灾害救助等工作小组。各组闻“汛”而动,周密部署,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团结一心,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全力做好抢险救援处置工作。
速调派、紧协调,全力做好现场失联人员搜救工作
灾害发生后,省应急管理厅及时调度省级救援队及社会救援力量随时待命,并根据现场救援实际,及时调派国家矿山救援队青海队、青海炫飞无人机救援队、青海航空应急救援队、青海红星搜救犬中心等10支救援队74人赶赴灾害现场进行人员搜救、现场照明、灾害监测、空中巡查、心理咨询等工作。同时,协调消防、公安、解放军、武警等部门2000余人开展现场失联人员搜救工作。
保畅通、速调配,全力做好现场救援通讯保障工作
根据灾害现场实际,省应急厅第一时间调配29部卫星电话到达灾害现场,按照前方指挥部部署要求,及时配发至现场应急救援、灾情评估、转移安置、环境消杀等小组。同时,积极协调通信部门持续做好现场通讯保障工作。目前,我厅已向8个市州45个县区400余个乡镇配发了693部卫星电话,确保了全省各市州在极端条件下应急通信畅通。
快救助、配物资,全力保障转移群众安置工作
灾害发生后,我厅协调应急部、财政部紧急调拨1亿元(其中:中央救灾资金5000万元)资金,并按照要求及时提出资金分配建议。同时,深入大通县一中、二中、朔山中学等三个群众安置点,对安置点的住宿、就餐、饮水、厕所等群众基本生活条件进行了督导。并根据灾害现场实际需要,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按需调派”的原则,及时从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库调拨棉被褥、绒衣裤、防寒鞋等6600余件套。
快组织、核灾情,全面准确客观做好灾害评估工作
按照现场救援指挥部工作要求,省应急厅组织水利、交通、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单位组成灾害调查组(灾损评估)及时审核汇总受灾乡镇和行业部门上报灾损数据,向应急管理部上报《灾情信息》,指导督促大通县灾区开展灾损核查。此外,会同国家减灾中心启动应急遥感、无人机航拍监测,利用国产卫星数据和本地3支专业无人机队伍进行航拍,监测灾害风险,为全面准确客观做好灾情灾害评估,尽快恢复灾区群众的教育、文化、医疗等公共服务恢复正常,提供技术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