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青安办〔2021〕3号
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青海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 产各项决策部署,着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省安委 会办公室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了《青海省强化企业安 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 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加强学习研究、创新管理制度、完 善防控措施、压实安全责任、杜绝事故发生,为开启“十四五”
经济社会安全发展新征程奠定较好基础。
联系人:王建军 电话: 0971一6116430
青海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8日
青海省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 产各项决策部署,着力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 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按照《青海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 动总体方案》《青海省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 专题实施方案》部署要求,省安委会办公室围绕提升企业本质 安全管理水平,助推经济社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这一目标,
就“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这一重大原则,大力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聚焦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和可持续发展战略,以安全生产政策法规为指导,以企业“五落实五到位”为核心,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以创新安全管理制度体系为根本,以消除事故隐患为目标,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标本兼治、 系统推进,进一步拧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组织架构、管理办法和制度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助推企业安全发展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构建和谐稳定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坚持“政府引导、部门监督、企业主抓、全员落实、依法 规范、注重实效,,的原则,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 法》《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青海省安全生产事故隐 患排查治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企业安全生产 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等有关要求,以消除事故隐患、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为 目标,通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活动, 进一步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管理、隐患排查、风险防控、教育培训、投入保障、应急救援等为组织体系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持续抓建、持续推进、持续落实。
其工作目标为:2021年6月份前,实现全省企业“六个 100%全覆盖”(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职率1〇〇%,企业全员安全生 产责任制落实率100%;企业全员隐患排查率1〇〇%,企业全员 安全教育培训率100%,企业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率1〇〇%,企业 一会二卡”制度执行率100%); 2021年底前,实现重点行业 领域、重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重点目标任务完成率100% ; 2022年,形成安全管理 ‘‘四个体系”模式(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核心的安全 生产责任体系,建立技术、管理团队为根本的规范化安全管理制 度体系,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 防控制体系,引入专业化支撑机构为保障的社会化服务体系);2023年,推动安全监管“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安全生产是企业永恒的主题,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紧盯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实现各行业(领域)安 全生产。全省所有企业要全员全要素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 别是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筑施 工、烟花爆竹、油气管道、城市燃气、特种设备、劳动密集型、 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和规模以上工贸企 业,要对照“五落实五到位”层层压实以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1. 坚守法律底线。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必须符合法律、 法规和标准、规范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取得相关安全生产 许可并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菅和建设活动,按照法规要求逐 项列出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义务,建立本企业安全生产 责任清单,为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供遵循指导。
2. 依法生产经菅。生产经菅过程中严禁“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消除“三违”(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杜绝“3超” (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企北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营),做到严格依法生产经营。
3. 加强源头管控。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要严格 执行安全实施“三同时,,管理规定,符合各阶段法定的安全要 求。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 目,依法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认真组织建设项目安全设 施验收,主动接受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验收活动 和验收结果进行监督核查。
(二)安全责任落实到位。
4. 依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法定职责。企业经营管理者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活动,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十个一次”工作制度(见附件1),.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知责、履责、尽责。要强化安全生产常态化管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班前会,,制度,对一线员工开展班前教育培训,强化贝工安全意识,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5.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覆盖企业各层级、各部门、各岗位、各类人员的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岗位、每员工都要细化落实责任人员、责任范围、责任清单,全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见附件2)。严格履行“一 岗双责”,明确獲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责任清单,实施 “一企一标准、一岗一清单”工作制度。制定各类安全责任考核 标准及奖惩制度,做到“按级负责、层层履职、人人有责、各 负其责”。
6.加强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 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各生产经营单元(场所)设 立专(兼)职安全员。大型企业和从业人员300人以上高危行业企业实行安全总监制度,协助企业主要负责人监督管理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鼓励其他有条件企业实行安全总监制度,安全 总监应当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人员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数的15%,安全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安全工程师)。建立安全技术团队,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团队全 覆盖。
7.制定规范化安全管理制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规 范,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管理度和操作规進,未覆盖的一律不得开工生产。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和法规标准调整变化实际,及时完善更新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每年一调整,三年一修订。健全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配套措施,强化岗位 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和监督考核,确保岗位责任全覆盖、 无遗漏、能考核、可追溯。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存在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三违,,行为突出的从此人员给予相应处理
8.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健全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积极开展 以“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为核心的标准化创建工 作,建立完善本单位安全生产例会、班前会、技术排查、隐患排 查、安全检查、特种作业等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强制性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确保各生产环节和相关岗位工作 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程要求,实现岗位职责和安全行为规 范化。
(三)安全投入落实到位。
9.提升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企业应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 发展计划,积极淘汰落后产能、工艺、技术和设备,大力应用安 全科技新成果,采用智能化、信息化等先进安全管理手段,落实 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严格落实安全技术 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推广应用先 进适用的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 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 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10.加大安全生产资金投入。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 和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足额提取和使用 安全生产费用,保证安全教育培训、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奖励、安全科技创新费用等安全资金投入。企业依法为 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按规定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社会责任。
11.强化安责险投保效能。发挥安责险安全预防社会效能, 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 炸物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和重点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 保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 术服务规范》(AQ9010—2019),提升重点行业领域参与风险评 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保险机构要立足投保安责险企业实际,积极开展专业技术服务、隐患排查、事故预防等工作,对预防服 务没有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以及事故多 发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予以警示、约谈,情节严重的纳入安全生 产领域联合惩戒对象。
12. 提升企业本质安全度。积极推进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 作,使企业各岗位、各流程始终处于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 制度化的可控状态。建立自我评估评价机制,组织专家和聘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定期对高危企业开展安全评估评价,不断提升企 业自我完善机制。非煤矿山企业要采用机械通风等设施,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四)安全培训落实到位。
13. 建立教育培训制度。严格执行各类人员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建立培训和考试考核记录,保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全体员工持续增强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 制度和操作规程,具备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培训 效果检查,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的从 业人员,达不到岗位安全工作要求的一律不允许上岗作业。
14.加强全员教育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参加负有安全组织的安全培训,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4及特种作业人员要依法依规持证上岗。认真做好新员工“传、帮、带”工作,对从业人员(包括被派 遣劳动者、实习学生等)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进行教育培训,提高企业员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能力。
15.拓宽教育培训渠道。要将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 制度、操作规程及企业安全生产涉及的相关标准规范,纳入企 业三级培训内容,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学时及 工作衔接点进行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充分利用国家职业 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2022年底 前,省属以上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通过自建或委托职业院校 (技工院校)的方式开展安全人才培养,实现重点岗位人员 “变招工为招生”。
16.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实行培训人员责任追究制,对未按 规定培训且因此导致员工“三违”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凡 未达到培训要求安排上岗作业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新入职员工应经过实操培训车间培训并考核合格后再进入生产岗 位,-线从业人员每年应进入实操培训车间复训,提升员工操作技能。
17.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要把提高企业主要錢人安全发展 意识和培育高素质从业人员作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通过组建文艺团队、宣传小组、创办刊物和板报、举办安全技术 竞赛和评比、悬挂标语和警示用语、安全活动月和消防宣传日等 多种形式,深入宣传企业安全文化理念。加大对安全生产政策法 规和安全科技、装备新成果的宣传力度,组织有关专家到企业集 中进行“安全会诊”和开展咨询服务,做到送法到企业、送政 策到企业、送科技到企业、送文化到企业。
(五)安全管理落实到位。
18.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按照国家及省关于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相关要求,组织全体员工结合岗位职责辨识风险,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分级评估,制定风险管控措施,压实分级管控责任。建立风防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与政府安全生产“互联网+监管,,系统并网衔接,定期对风险点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上报并立行组织整改,实现闭环管理。修订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建立安全风险公告、岗位安全风险确认、安全操作警示制度,实现“ 一企一清单”。突出强化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 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确保安全风险处于受控范围状态。观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
19.加强隐患排查整改治理。企业要经常性地开展事故隐患排查,规范单位、车间、班组等层级事故隐患排查次数、规模、内容等。对查出的隐患要落实专项经费和专门人员,按时完成整改。对经安全监管部门确认为重大事故隐患的要按规定停产整改,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报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患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实现 闭环管理。2〇21年底前,各地区和各类企业要建立隐患排查治 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 理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20.强化危险作业管控。企业对于动火、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特殊作业,必须按照特殊作业管理制度规定流程办理安全作业许可证。同一作业涉及八大作业中两种或两种以上时,除应同时执行相应的作业要求外,还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审批手续。逢节假日或特殊情况, 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21.加强危险源安全管理。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 档、,采用先进技术手段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现场动态监控,定期检 测评估,制疋应急预案,完善控制措施。对具有较大及以上危险 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应建立运行、巡检、维保养的专财^到度,絲专人负责管理,并设置明显 誓不标志和事故应急处置卡,配备消防、防雷、通讯、照明等应急器材和设施。定期组织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体检式安全 评估,确保始终处于安全可靠状态。
22•加强外包单位安全管理。企业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 包或出租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安全生产条 件或相应资质进行审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不得发包、出租。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出租给其他单位的 企业,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 议,并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发现 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加强复工复产安全管理。企业复工复产前,按照“全链条、全员、全过程安全管理”要求,做到“六必须六确保” (即:必须制定科学规范的复工复产方案,确保安全有序。,必须 召开复工复产安全专题会议,确保安全警示教育到位;必须对新招录人员、转岗人员进行教育培训,确保员工安全上岗;必须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确保防控措施到位;必须严格落实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确保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到位;必须制定关键装置应急处置方案,确保安全运行),严把复工复产验收关,开展生产系统保护设施专项检查,确保安全复工。
23. 提高安全科技保障能力。企业要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 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技 术升级改造,积极采用安全性能高的新技术工艺和装备,及时淘 汰陈旧落后和安全保障能力下降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与技术,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土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乙、设 备,不断改善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科技保障能力。不 断培养和r大本单位科技专家和人才队伍,聘姐册安全工程师 等有资质人员参与企业安全科技研发和咨询服务,为企业实施动 态有效的安全管理提供有力支撑。
(六)应急救援落实到位。
25.完善应急救援预案。企业应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 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和现场处置方 案,并与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相衔接,每年(高危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预案演练, 评估应急预案的实效性和操作性,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26.强化安全应急管理。企业要结合安全生产条件变化对事 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进行补充完善,组织全员学习,增强人员应 急防范意识。结合季节特点,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 案、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 急处置技能。赋予企业生产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 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权和指 挥权。
27•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建立专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的应急救 援队伍,不具备单独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企业,应与邻近建 有专业救援队伍的企业签订救援协议,或者联合建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配备与本企业风险等级相适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装备等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救援实战演练和人员避险自救训练,使各级各类人员熟悉应急救援预案,熟记岗位职责和应急处置要点,熟练操作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装备,提高现场应急救援能力。
28. 严格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企业应严格遵守事故报告有 关规定,按照报告时限、内容、方式、对象等要求,及时、完 整、客观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不得瞒报、漏报、谎报、迟 报。发生事故和突发险情后,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应按 规定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积极 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29. 强化事故整改评估效能。企业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责 任事故的调查处理,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全面落实整改措施,深 入进行学习反思、警示教育和自查自纠,有效预防类似事故发 生。按照“系统评估、公开发布、问效问责”的原则,对处理 结果公开通报,确保按期结案。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 情况“回头看”,对事故多发的一些地区、单位和行业领域,要 强化事故防范措施、责任追究、行政处罚等情况的检查评估,逐 条梳理细化,层层压实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真正做到“一厂出事故、全省受警示”。
(七)强化安全生产社会治理。
30.保障职工职业健康安全。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的工作环境、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建立从业人员职业健率100%),保障职工职业健康安全。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企业应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3年至少组织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对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组 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按规定通过 职业卫生管理认证或许可的企业予以停产整顿直至关闭。
31.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诚信体 系,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各类事故率、安全投入、职业卫 生状况等方面进行评价,划分等级。对评级等级为优的企业,在 科技资金、隐患整改资金、项目设立、贴息贷款、评优评先等方 面予以有力扶持。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年度内连续发生多起一 般事故的企业实施约谈、警示、挂牌等制度,在新建项目审批、 名优产品推介、财政专项资金等方面落实限制性措施,同时取消 评先评优资格。
32.提升专业技术机构服务水平。各地区、各有关 部门要筛选一批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支持做大做强,为企业提供高 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加强监督管理,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 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确保规范运作。
33.健全安全生产社会监督体系。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 协委员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事故多发、事故规模较大或影响恶劣的事故单位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对依法关闭的企业予以公告;要通过聘请群众监H、设立公开举 报电话等形式,鼓励社会各界举报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法违规 行为。
34.加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力度。认真查处各类事故,严格 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党员干部问责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 责任。对因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 配备不符合规定、事故隐患整改不力、安全投入不足、安全培训 教育不到位等导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从严追究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清 醒认识当前推进我省“一优两高”发展战略面临的重要机遇和 严峻挑战,充分认识企业安全生产对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重 要影响,切实把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安全 发展摆到重要位置,不断增强抓好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的政治自觉 和行动自觉。各级应急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要提高工作标尺,始终把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作为安全监管和 责任落实的重中之重、治本之策来抓,定期分析研判企业主体责 任落实情况,协调解决重难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推 广行业、领域内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经验做法够解决制约企 业安全发展的-些老问题,破解安全监管一些新难题,以务实举措推动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稳定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组织领导,在充分发挥企业自主性的同时,及时了解掌握企业落实主体人员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实施促进企业落实主题测人的产业政策、帮扶政策及激励政策,积极培育引进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支持帮助企业解决落实主体责任过程中遇到的管理和技术难题。要高度重视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 治三年行动各项目标任务的推进落实,主要负责人专题研究部署,分管负责人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督促检查,各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和工作专班要加强工作调度,跟踪指导抓落实,确 保工作不断线、力度不衰减。各单位要将专项整治部署开展作为 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和红线,压实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 对问题集中、整改难度大的要合力攻坚,持续发力、善始善终, 切实打通最后一公里。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级政府及其监管部门要把本意见所列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对企业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作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巡查的必备内容,把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落实岗位职责情况列入监管执法重要内容,强化警示、约谈、通报、曝光等效应,强力推动各项措施落实。要将高危、中小、民营企业和企业董事长、实际控制人作为重点,强化督导检查,创新管理方式,切实做到经常抓见常态、深入抓见实效、持久抓见长效。对未木取相关措施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要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并实施重点监督检查执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加大处罚力度,并予公 开曝光。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加大对事故企业负责人允其是主要负 责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严格实施行业禁入规定。
(四)强化激励惩戒。对认真落实法律法规和本意见相关规 定,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3年内未发生造成人炅伤亡的生产 安全责任事故、未受到安全监管部门行政处罚且没有其他安全生 产失信行为的企业,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守信联合激 励,在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申请资金、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大 力支持。对不认真落实本意见,特别是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 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3起以上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存在不按照规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等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在依法严厉查处、曝光的同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按照规定纳入失信管理,并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3年内取消该企 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各类评先、评优、评奖资格。
附件:1•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十个一 次”工作制度主要内容
2. 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十个责任制(模板)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十个一次,,工作制度主要内容
1. 每年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表彰动员会;
2. 每年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讲评会;
3. 每年组织签订一次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书;
4. 每年参加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
5. 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竞赛;
6. 每年参加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
7. 每年给全体员工上一次安全生产辅导课;
8. 每年向职代会做一次安全生产工作述职;
9. 每季度主持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10. 每个月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
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十个责任制(模板)
(一) 企业党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二) 企业分管安全工作负责人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三) 企业分管专项(部门)工作负责人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四)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五) 企业工会安全生产职责;
(六) 企业生产车间(工段)负责人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七) 企业生产车间(工段)安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八) 企业班组长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九) 企业班组安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
(十) 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岗位职责。